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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j844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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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我在看守所度过的日子,给大家个警示

本帖被 valen 執行加亮操作(2014-04-21)
各位不好意思,最近有点忙。更新慢了。
此帖将讲述本人在看守所度过的日子,决不YY。

讲述的内容包括:

1、在看守所的经历;
2、他人故事(有些为道听途说,会特别注明);
3、刑事案件的司法流程简介。

第一章 事发

1、一日,我前往一衙门办理公务,与一公务员发生争执,随即怒火冲天,把对方打伤。对方同事当即报警,我被警察传唤到派出所,对方去验伤。

2、到了派出所,带进询(讯)问室,警察问打算怎么解决。我说我是外行,你们是内行,你们说了算。可能这话说得不妥(应该说私聊,悔恨!),于是把我皮带鞋带统统抽掉,开始审讯。

3、把事情经过说了,做好笔录,签字画押。这个时候差不多上午11点,一个社区保安(也有叫协警的,以前的联防队)问我拿了20块钱,到外面去买了点面包和水给我吃。

4、做笔录的时候,JC不停地诱供,总是试图跟着他的思路去回答问题,留下对我不利的口供。如果FT将来碰到要做笔录,请注意:1、不要轻易回答JC的问题,JC的问题经常都有陷阱;2、如果回答了,

看清楚笔录,要求修改不利的部分,否则不予签字。

第一笔录通常都在派出所做,将来会成为最重要的呈堂证供,因此务必谨慎再谨慎。

5、接下去就是漫长的等待,两个社区保安看住我,不许打电话(接听也不可以),可以吃东西、喝水、上厕所。总之,这段时间非常无聊和难熬。

6、等到下午三点左右的时候,所长和指导员来了,要把我关到笼子里面去。好吧,去就去。估计人家衙门打电话关照过了,要给我的颜色看看。笼子里面仍然可以吃东西喝水,就是每一次上厕所都要社区

保安把门打开,回来再把门关上。

7、到了5点多钟的时候,进来个警察,让我到另外一个房间去采集指纹信息、靠着有标尺的墙拍照,手里拿着写有自己姓名的小黑板。那种照片大家警匪片里经常见到的。其实这个时候已经说明我被刑拘

了。

8、然后签署了刑事拘留通知书,通知书显示刑拘三天。然后警察跟我说先三天,三天后可能延长到七天。我想七天也没什么大不了。后来才知道刑拘意味着什么。这时继续在笼子里面坐着,不时跟社区保

安交谈,交谈中一个社区保安说了一句很深奥的话:“行政拘留是结果,刑事拘留是开始”。后面发生的事情告诉我,这句话绝对正确。

9、警察在5点多的时候告诉我,给家里人打个电话,让他们把我的包拿走,同时告诉我不要乱说话。于是我便给家人打了个电话。为了不让家人担心,我便故作镇静,告诉他们我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,最

多七天就能出去(无知的表现)。

这里要郑重告诉各位,这个打电话的机会至关重要,我后来才知道自己没有把握好这个机会,因为当时我根本不懂刑事拘留以为着什么。如何把握这个机会呢?我有几点认识:1、郑重说

明自己已经被刑拘,并告诉家人刑拘意味着什么;2、告诉家人立刻(不要有任何的拖延)找到自己或家人所知道的关系,比如:政法委,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局。找到这种关系,事情又不严重,就极有可能

免于上法院,在刑拘30天或37天内释放。


10、7点多的时候,家人来到派出所,把我的东西拿走了。警察不许家人和我见面,拿着我的东西交给了家人。留下了三样东西:钱、皮带、手机。社区保安告诉我,我去了拘留所(实际上是看守所)后的

第一个工作日即周一(去的时候是周五晚上)就可以见家人了(纯忽悠)。手机的sim卡之前被个警察拿去弄了一下又还给我,估计是留底,以防我逃走等意外的发生。

11、时间差不多到了8点,警察告诉我可以走了。我和两个社区保安坐进了警车(景程),警察坐在驾驶座,一个社区保安坐在副驾驶座,我和另一个社区保安坐在后排,手和社区保安的手铐在一起。警车

就这样缓缓开出了派出所的停车场,驶向看守所。要说当时的心情,其实不算沉重。因为经过了10个小时,人早已平静。自以为的7天拘留,也不值得我情绪激动。后面发生的事情,把这种状态彻底颠覆

了。
12、警车一路疾驰,大约20分钟就到达了目的地的大门,车缓缓驶入,前面出现一块指示牌,标示左转是看守所,右转是拘留所。只见那警察毫不犹豫地往左开,我知道情况不妙,和我之前的想象出现了

明显差异,心一下子凉了半截。

13、车终于到了看守所门口,下车,解开手铐。门口有一个岗亭,里面有个武警。警察和武警说了几句。然后黑铁门打开,我尾随警察而入。警察来到柜台(有点像银行的柜台,区别在于玻璃不是完全封闭

的,下面留了大约10-20公分的空档,便于交接资料和物品)为我办理“入住手续”。三个保安专门“伺候”我。如何“伺候”的?请看下回分解。



第二章 进入看守所
1、警察办手续,保安负责伺候我。一共三个家伙,两个五大三粗,40多岁,身高体重大约都在175。另一个20岁出头,长得倒蛮干净的,但是特别会篱笆,叫我进到笼子里,把衣

服裤子统统脱光,只留内裤。把脱下的裤子衣服从笼子里塞出去,交给那两个家伙。他们这是要干什么呢?

2、只见笼子外面的两个保安拿着钳子把我衣服裤子上的金属配件(拷钮、拉链头)、松紧扣和松紧带(软壳衣上的)全部破坏并丢弃。当天阴雨,最高气温大约20度,我穿了衬衫、M2 Softshell Hoody、

棉麻休闲裤。衬衫因为没有金属配件,没有受到任何破坏。外衣和裤子基本完蛋,只能在看守所内穿了(当然,即使衣服完好,一般也不会在出来后再穿的)。

3、保安把经他们“加工”过的衣裤还给我,并且给了一个神奇的东西——一对尼龙搭扣,两片正方形的拖着约10公分尾巴。干什么用呢?百思不得其解,便问了保安。他们说这个东西用来取代皮带,尾巴在

最靠近门襟的裤袢(就是裤子上穿皮带的环)处打结,左右各一,搭扣就可以扣住裤子,防止其松脱。他们还略带嘲笑地说,“没有用过这种先进的东西吧?”。好吧,虎落平阳,一笑了之。

4、前面出现一道门,左侧有个密码锁。警察用自己的胸卡在密码锁上刷了一下,然后按了一串数字。门开了,我进去,左转,又是一道门。警察用钥匙打开了那道门,我又进去。这里就是第一监区,走过

一个个监室,有说“欢迎光临”的,有说“打死他”的,也有注视着我的。好吧,我承认我有点恐惧了。我默默告诉自己,大不了就挨顿揍,死不了的。终于来到了第9个监视,警察用钥匙开门,让我进去并告诉

靠门的家伙我的番号。不等我回头,门已锁上,我正面对着监室里的十几双眼睛。

5、此时我抱着被子,手上拎着那袋刚买的生活用品。尽管内心有些许恐惧,却面无表情地看着里面这十几个人(后来确认是15个人)。门口那位(后来得知这叫“1号位”,也就是监室长)问了我的年龄、学

历、职业、涉嫌罪名,此时2号位大声喊“蹲下”,1号位说算了算了。1号位拿过我的被子,在上面写下我的番号1XXX,吩咐后面几个帮我把洗漱用品和物品放到合适的位置。此时,我总算稍稍松了口气。

6、由于铺经睡满了人(14个人),1号位安排我打地铺,和另外一位比我早到一天的朋友睡在一起。1号位为我泡了袋方便面让我吃,我说我不饿,他便自己吃了。他吃完面,过来和我攀谈,内容颇令人回

味。

7、继续更新
7、先对前面的内容做一些解释:
(一)先说说为什么把我皮带鞋带统统抽掉,再开始审讯? 这个我只好推测:1、给逃跑制造困难(听社区保安说,逃跑是经常发生的);2、让受审讯者处于心理劣势,便于审讯。

(二)为啥要把你衣服上的金属全部破坏?  这是为了防止伤害,同时也是给进来的人一个下马威。发了一件橙色马夹,没有其他的。

(三)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!总结一下,给大家一个参考!万一有事,一定要在去派出所的路上联系最能有助于解决问题的人,因为这个时候经常不会阻止你打电话。找谁呢?个人总结有几点原则:
1)、关系密切;
2)、思路清晰;
3)、人脉广;
4)、执行力强;
5)、有钱;
6)、有权。
具备这些因素越多,解决问题的时间越短、代价越小、效果越好。最好平时就想好找谁,关键的时候马上就可以用。


(三)被我打的那个公务猿,据说是鼻梁骨骨折,轻伤。这种情况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不过在中国,伤情鉴定这个东西应该是可以做的。

8、下面继续更新,我说警察跟我说先3天,之后可能转为7天(其实后面还有话,但警察就说了这些)。1号位说不要想这种好事,一般都是至少1个月。一个月能出去的,都算运气好。然后说了里面几个重

点人物:4号位,抢劫,开了人家12枪;5号位,故意伤害,脾气很大,喜欢下象棋,下棋不能赢他(后来此人被鉴定为精神病,在里面蹲了2个月后去了精神病院)。他还介绍了自己:做物流生意的,故意

伤害,已经判刑18个月,在里面住了7个月了,很快就要转到青浦监狱去。说自己是江西人,在福建当过特种兵(这个我估计有水分,为了镇住新来的)、离异有孩。


9、据说青浦监狱是过渡监狱,通常判完刑后,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上的,才有必要转到那里。在那里训练2个月,然后再分配到各个监狱去。判刑后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内的,就在看守所里面服刑了。




[ 此貼被fj8448在2014-04-21 12:44重新編輯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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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MCA / ABUSE REPORT | TOP Posted: 04-18 17:17 發表評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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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 154樓(jjlyh183) 的帖子

引用
引用第154樓jjlyh183於2014-04-18 19:59發表的 :
坐等更新。为什么打人关这么久?影响社会秩序?还是什么?求解
由IOS客戶端發表 v1.0.2

因为打的是衙门的人
TOP Posted: 04-18 20:44 #1樓 引用 | 點評
fj8448 [樓主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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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
引用第475樓要到哪里去於2014-04-19 13:43發表的 回 樓主(fj8448) 的帖子 :

不对吧。打架这事是根据治安处罚条例来判的,情节不严重是属于民事案件,进的是拘留所最多15天啊。
你这描述是不是太不靠谱。再说你是去办公务,也不可能带管制刀具什么的,对方也不是警察。
越看越扯淡。

这要看你打的是 谁了。
TOP Posted: 04-21 12:42 #2樓 引用 | 點評
fj8448 [樓主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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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 773樓(jibahaoke) 的帖子

引用
引用第773樓jibahaoke於2014-04-22 01:27發表的 :
给楼主解释下为什么抽皮带鞋带,防脱逃是一方面但还不是最主要的,绳状物比较容易帮助自杀,自杀是监所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所以这个是一定要禁止的。

金属成违禁品原因也大致同理,一个是防止在押人员之间用金属工具打架造成严重后果,即防止非正常死亡;一个是防止在押人员吞食金属自杀,原因同上。

说的有理
TOP Posted: 04-22 06:21 #3樓 引用 | 點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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